营口市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等8家党组织反馈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
根据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6月4日前,市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含市城建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市档案史志中心8家党组织反馈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强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等8家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前期市委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巡察组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组长指出,从整改情况看, 8家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取得了一定实效。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市委巡察组推动完成整改31项,8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率提高到96%,其中,5家整改完成率达到100%,3家达到90%以上。但仍发现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整改责任观念淡薄,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没有进行日常调度。有的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巡察整改。有的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没有切实做好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的对问题整改没有做到跟踪落实。有的仅在党内公开了整改情况,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社会公开。
2.抓整改就事论事,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有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老问题复发。有的对问题监督不够到位,“制度牢笼”扎的不够紧,同类问题仍有发生。
3.敷衍应付整改,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的整改浮于表面,相关工作没有落实。有的没有针对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有的出台的制度规定不具备实操性。
4.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工作还留“尾巴”、存“死角”。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然不到位。有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仍不够紧密,内容不够具体。有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仍然不彻底。有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仍然不够紧密。
5.监督指导不够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有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基层党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有的巡察整改把关验收不严,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有的指导督办不力,存在整改方式失当、不会整改现象。
6.部分问题整改质量不高,还需继续推进。有的占用专用资金尚未追缴。有的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有的欠缴资金尚未追回。有的债务尚未解决有的仍欠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本次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客观准确、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书记李强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要注重整改成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纪检监察室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相关人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