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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十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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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十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923日下午,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雨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并通过,市委4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等70家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综合情况汇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共形成巡察综合报告5个、巡察分报告70个、问题线索情况报告7个。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不同于以往,关注的问题点达1600余项,时间较长,情况复杂,但是市委各巡察组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重点,有效推动解决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本轮巡察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70家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有的整改存在敷衍应付、边改边犯、较真碰硬不够等问题,巡察组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要抓住这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坚决避免巡察整改中出现反复改,改反复的现象。要建立完善台账和销号制度,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报告结果,定期督促报送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坚持的主基调,越往后越严,真正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二要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反馈时,要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自分管责任,并梳理重点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确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市委巡察办要对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问题发督查督办函,持续同步推进整改,不间断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清仓见底。三要扎实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把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查深查透,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下一步,营口市委巡察办将按照工作流程,提请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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