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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1-11-1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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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截至目前,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已向70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完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反馈采取书面反馈方式,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巡察反馈意见,对相关党组织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经市委批准,2021715日至831日,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障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室、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科协、市侨联、市台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营口市委员会、市工商联、市委党校、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集团(中心)、市社会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信息中心,市工信局下属市粮油加工和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市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市钢铁和镁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市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市物流与旅游产业建设发展中心、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营口储备粮集团有限公司、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口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营口银行等70家党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

 本轮巡察,市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突出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前期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巡察综合报告5个、巡察分报告70个。前期市委巡察向70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共1611项,巡察组认定完成整改1432项,回头看期间,推动完成整改134项,整改完成率提高到97.21%

 反馈中,市委巡察组指出,70家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问责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538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能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尚未整改完成:有的对工程未转固定资产、陈欠款追缴不力的问题整改推进较为缓慢;有的对国有房屋租金拖欠追缴力度不够;有的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迟缓;有的违规进人、混编混岗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按照书记专题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自分管责任,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标准加强分类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确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发出监察建议书,市委巡察办会发出督查督办函,持续同步推进整改,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不间断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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