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一、 内设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信访室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
(六)纪检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
(七)案件审理室
二、 所属事业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三、 派驻机构: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为所属事业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为: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相关公文办理和运行管理,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和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涉案款物的管理等;承接机关党办职能,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学习等党群工作;承接研究法规室职能,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纪检监察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负责协调起草、修订本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各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书记(主任)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承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不含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不含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承接宣传部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开展对全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负责统一接收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和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经审批后,移送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负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分析研判服务和技术装备支持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承担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实施问责,负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负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职责,促进监督对象规范用权,科学治权,建立并管理鲅鱼圈区纪检监察大数据库;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相关数据资源进行备案、分析、运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大数据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管理、分析、处置;总结推广大数据监督的最新成果。
案件审理室:主要承担审理区纪委监委机关和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相关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的职责;负责承办党员对区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