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盖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徐屯办事处主任兼徐屯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杨光负责太阳升街道、卧龙泉镇、徐屯镇土地监管工作期间,未能及时处理三个乡镇(街道)7起非法占地案件。杨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23日,杨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盖州市榜式堡镇原民政办副助理柳圣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榜式堡镇泉眼沟村去世五保户侄子蒋某多次找到柳圣波询问其家属集中供养费和死亡安置费何时发放,柳圣波在明知盖州市民政局已向榜式堡镇民政账户拨款的情况下,仍然答复未拨款,导致蒋某行为过激,将其打伤。2020年6月28日,柳圣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案例,有的在工作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在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纪法意识不强,为民服务、履职尽责的宗旨意识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自警自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检视,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盖州市纪委监委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