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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被“纠”人走“查”不凉

发布时间:2022-07-07

信息来源: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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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被“纠”人走“查”不凉

 

 针对一些退休党员干部被查的案例,盖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退休了,并不等于就安全了……有的是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有的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李某违纪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今年以来,在集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全面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核查已退休的盖州市服务业管理执法大队党组成员、副大队长李某相关问题时,发现李某曾是盖州市原商业局一名下派干部,身份为参公事业编制,其人事、工资关系依然保留在盖州市原商业局,但李某却在任盖州市食品公司经理期间,在该公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等费用共计两万多元。

 目前,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和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以为可以利用身份‘钻空子’,谋取私利,以为怀着侥幸心理,可以蒙混过关,但终将得不偿失……”盖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虽然退休,但退休不等于享有法外豁免权,盖州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不会因为党员干部退休而止步,也不会因为退休而出现正风反腐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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