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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营口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6

信息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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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营口市委部署,十三届营口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要求,重点反馈本轮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

 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8个开发区、市县两级7个法院、县(市)区所属8个乡镇(街道)及市工商联等24家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此前,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对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中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24家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所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推动改革创新用力不足,有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不到位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狠抓整改。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管用的举措,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集中整改。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长效化。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对每个问题都亲自组织研究,亲自把关定向。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

 反馈强调,相关部门要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个督办,对敷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组织部门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统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办要立足职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对巡察发现问题要建账、立账、查账、销账,建立协作机制,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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