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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聚焦基层“微腐败” 做好民生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31

信息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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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聚焦基层“微腐败” 做好民生大文章

 “陈某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这是营口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在“微腐败”大清扫中,通报的一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营口大石桥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石桥市纪委监委把群众满意作为“微腐败”大清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制定印发了《大石桥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通过快速受理、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反馈及时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为打好本地区“微腐败”大清扫攻坚战,大石桥市纪委监委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及《审核报结工作标准》,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严格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同时,充分发挥模块化、组团办案模式作用,以纪检监察室为班底,抽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统筹使用,形成案件查办专班,细化责任分工,加快“微腐败”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微腐败”案件快查快结。年初以来,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共办理“微腐败”案件1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13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88万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深挖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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