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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精准监督 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

发布时间:2024-05-13

信息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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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下这样的错误,说到底是我对自己要求不高,我非常后悔,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日前,营口盖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盖州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某某未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等问题。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初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聚焦推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政策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中政策落实不到位、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通过精准监督、强力问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为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盖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室组巡”联动协作监督和协作区交叉监督,通过开展电话抽查、调研走访、明察暗访,加大对农村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整治基层“微腐败”,以监督促监管、以整改促规范,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24年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

 为持续深化整治成效,巩固政治成果,盖州市纪委监委把系统施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理念,在案件开路的同时,不断深化以案促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督促案发单位坚决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查办盖州市某镇党委书记张某某、镇长包某在新建卫生院工程、林业站三间办公房屋出售、某村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等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时,盖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在厘清承包、转包关系方面及时做出整改,并对承包费予以追缴。目前,盖州市纪委监委发现职能部门问题7个,已全部推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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