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营口市纪委监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营口市纪委监委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营口市纪委监委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内设机构20个(含机关党委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营口市纪委监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29.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40.9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4.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0.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88.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2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29.76万元,降低18.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拨款减少,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附属楼工程拨款、巡察专项经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的预算安排根据实际需要均调减。
(二)支出总计4505.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9.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7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84万元,资本性支出13.13万元。
2.项目支出1045.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21%。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52.52万元,降低7.26%,主要原因为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附属楼工程款支出、巡察专项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68万元。
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及巡察专项经费结转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64.82万元,降低96.5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二是财政部门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95万元,项目支出1045.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2.52万元,降低7.26%,主要原因为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附属楼工程款支出、巡察专项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与预算公开金额相比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65万元,占85.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62万元,占6.45%;卫生健康支出171.91万元,占3.82%;住房保障支出187.54万元,占4.1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6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09.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发放2020年度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发放不在年初预算公开范围内。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54.4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本项支出为上年结转,剩余18.01万元已于2022年初执行完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791.2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与决算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6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0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3.28%,尚有1.16万元未列支是因为部分离退休干部报刊费暂未报销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7.3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6.48万元,用于1名在职人员疾病去世所产生的抚恤金、丧葬费,此项不在年初预算公开范围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0.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伤残保健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71.9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1.9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87.5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7.5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购置5辆公车,其中1辆医疗应急保障车为年中下达的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辆商务车为特定类预算项目,不属于年初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因办案用车量增大,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中不安排此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都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中不安排此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都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9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40.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购置5辆公车,其中1辆医疗应急保障车为年中辽宁省纪委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辆商务车为特定类预算项目,不属于年初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因办案用车量增大,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相应增加。比上年增加55.43万元,增长43.1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购置5辆公车,2020年购置4辆公车,2021年较上年购置车辆数增加1辆,为医疗应急保障车,购置费用增加30万;二是因办案用车量增大,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5.7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购置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9.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97万元,比上年增加39.43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及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政务接待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53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没有进行打分,因为涉及项目因故无法按期开展。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05.72万元,自评平均分99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尚未发现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是尚未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一楼办案区改造”项目,因故无法按期开工,已向财政部门做出情况说明。
(2)“巡察办办公楼装修”项目,因故无法按期进行结算,已向财政部门做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