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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35-02号局部地块修改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7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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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35-02号局部地块修改方案的公示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营口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警示教育基地的函》的批示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2月14日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营口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35-02号局部地块图则修改必要性专家论证会,主要调整内容为:Q单元Q-35-02地块局部用地(用地面积约23683.5平方米),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拟调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标准化留置楼、训练馆、警示教育中心和罚没物品库等设施。

 专家组对Q-35-02号局部地块图则修改方案进行审查,查阅了相关图件,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现状客观事实,有利于推进城市公共管理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修改方案思路比较清晰,论据比较充分,论证结论和建议措施总体可行,对城市总体布局影响可控。故专家组原则同意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方案。现将该修改方案予以公示(邮箱: zrzyghbz@163.com密码:g2661408),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2661408。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5日共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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