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创新思路举措 提升巡察质效
近日,营口市委第一巡察组在提级巡察过程中,深入老边区检察院、法院、路南镇等被巡察单位,以集体议方式与被巡察单位班子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诚交流意见、共同研判问题,携手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巡察工作任务。
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营口市委各巡察组认真研究谋划,深入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践行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理念,不断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在以往巡察调阅材料、找负责人谈话、要求提供情况说明等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历史久远、分工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往往产生对巡察组关注的问题及掌握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严重影响巡察工作质效。为此,市委各巡察组通过集体议方式,把有关负责人聚集一起,共同研究发现问题,采取谁分管谁说明、谁经手谁解释、谁清楚谁发言等方式,一次性将问题,特别是涉及多科室问题核实清楚,不仅提升了巡察工作效率,也给被巡察单位预留出更多抓落实的时间。
结合工作实际,市委各巡察组将关口前移,将被巡察单位自检自查的、巡察发现的、需要初核了解的等问题列入需核实问题清单中,并设计谈话提纲,有针对性地坦诚发问,鼓励被巡察单位坦然面对自身存在不足,共同研判下一步整改方向,消除被巡察单位因思想顾虑而“捉迷藏”“绕弯子”的现象,座谈中被巡察单位也做到了不遮短、不护丑,让巡察组了解清楚问题原貌。同时,对于个别单位党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入股企业无有效抵押等问题,巡察组积极提出切实可行意见建议,推动提升工作规范程度和内部管理水平。
发现问题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解决是目的。各巡察组会同被巡察单位共同分析问题成因,及时调整攻坚方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对被巡察单位老边区检察院进行反馈时,该单位提出由于全省大数据平台未组建完成等客观因素,导致“相关数据平台未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互联互通,不能实现协同办案,数据壁垒、孤岛问题严重”问题,巡察组了解情况后,对该问题予以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