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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立足“嵌入式”监督 保障残障群体有“爱”无“碍”

发布时间:2024-08-27

信息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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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们一直挂念着我们这些五保残疾老人……”近日,在营口盖州市太阳升中心敬老院里,老人们拄着盖州市残联送去的手杖,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盖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立足“查改治”一体推进。针对巡察移交的关于盖州市残联对残疾人辅具管理不规范、对被委托单位缺乏监管等4个问题,采取“嵌入式”监督,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查发现,2023年,盖州市残联与东城街道门屯村车荣山卫生室签订了《委托协议书》,确定拨付专项资金3万元,委托车荣山卫生室为盖州市300位视力残疾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但专项资金拨付后,车荣山卫生室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在盖州市纪委监委督促下,现已将该专项资金3万元追回。与此同时,盖州市纪委监委针对盖州市残联的其他问题也展开了调查,重点对2019年至2023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两项专项资金是否使用到位问题开展核查。其中,2019年5月拨付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专项资金,其受托机构盖州市某医院有限公司一直未开展相关工作,现正对该笔资金3万元进行追回;2022年10月拨付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专项资金,其受托机构盖州市某医院,因一直未开展工作,现已追回资金4.8万元。

 针对盖州市残联的相关问题,盖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其迅速开展调研,收集经验,制定方案,确保合理有效运用专项资金。同时,为强化对辅助器具的管理,及时发放辅助器具,形成专人包保管理制度,盖州市纪委监委要求盖州市残联将堆放在仓库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放置到党建活动室,方便群众领取,确保残疾人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将辅具一并取走,做到“一次全办好”,不第二次“跑腿”;开展上门服务,主动到偏远山区及敬老院上门发放并安装辅具,切实减轻残疾人负担。

 残疾人家属黄贵奎告诉工作人员:“轮椅领到了,这都要感谢你们的介入,帮我们免费领到轮椅,父亲坐上轮椅,不仅能在屋子里活动,还可以到室外活动了,真是太便利了……”

 为有效提升居家托养服务队服务质量,在盖州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托养机构统一制作了印有“盖州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队”标识的红色马甲,并要求在开展服务过程中统一着装。同时,托养机构积极开展托养服务培训,促进托养机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目前,相关托养机构已向494名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

 在督促整改落实的同时,盖州市纪委监委对相关管理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截至目前,共立案4人,组织处理2人,下发监察建议2份,督促5家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同时,根据营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反馈,近几年,盖州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盖州市残联专项资金的问题,盖州市纪委监委核查组将其并入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现已督促盖州市财政局将儿童康复专项资金100余万元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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