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区县信息公开盖州市工作动态

盖州:做深做实案件评查 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字体大小:

分享:

 “该案件在行为定性中条规引用、表述不规范,应用条规不准确……”日前,在营口盖州市纪委监委的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面对面反馈给办案人员。这是盖州市纪委监委日常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一个场景。

 案件质量评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评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把案件质量评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务实严谨、敢于较真,着力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为充分发挥“以评促改”作用,进一步压实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部门主体责任、协作责任,坚持“一案一评查”理念,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要求各办案部门对照评查标准,围绕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主体身份、事实证据、权利保障等方面,对当前正在查办的线索和案件开展“靶向扫描”,重点审核案件查办是否依照规定程序开展,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归档文书材料不齐全、证据材料复印未盖章等问题及时纠正,把案件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要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作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清单”方式,逐案制定反馈问题清单。对评查发现的易发多发等共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原因,解析概念、剖析原因、明确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向承办部门提供补证提示,强化审理对审查调查的倒逼和引领作用,实现以评促规范、以改促提升的良好效果。

 同时,为全面提升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以训促学,通过“清风讲堂”组织带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集中学习,深入讨论分析,防止老问题在新案件中重复出现,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此外,积极参与基层案件跨县区交叉评查,以评查带动学规范、学业务,助力提升审查调查“精品率”。目前,全市共有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培训。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能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又能提升案件质量、队伍能力,我们将始终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以常态化收集办案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严格整改落实,着力构筑‘铁案’工程,持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盖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
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