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我将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提高工作效率……”营口大石桥市周家镇纪检监察员李琳在接受组织的谈话提醒后说道。
这是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营口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注重抓早抓小、突出精准有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祸患常积于忽微。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紧盯民生领域、乡村振兴、营商环境、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贯通协同,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等渠道中发现的思想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结合其岗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谈话方案和问题清单,梳理出谈话要点,帮助谈话对象厘清问题,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今年以来,大石桥市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1049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职能,加大‘把脉问诊’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让‘红脸出汗’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