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审查调查

营口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旭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0-12-26

信息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分享:

营口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旭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营口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旭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韩旭春,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辽宁大石桥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81年10月至1984年12月,营口县高坎供销合作社营业员;

1984年12月至1985年8月,新型建筑材料公司营口稻草板厂工人;

1985年8月至1990年9月,营口县工商局管理员、牲畜市场所副所长;

1990年9月至1991年11月,共青团营口县委干事;

1991年11月至1992年5月,共青团营口县委青工部部长;

1992年5月至1995年4月,共青团营口县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1995年4月至1998年1月,共青团大石桥市委书记;

1998年1月至2001年3月,大石桥市官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年3月至2005年5月,大石桥市博洛铺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

2005年5月至2012年2月,大石桥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大石桥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2年4月至2015年7月,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大石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营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4月,被免去营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
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