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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靶向监督 守好群众“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5-04-28

信息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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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营口盖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盖州市沙岗镇某村原会计刘某某履职不力问题。经调查,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刘某某负责该村玉米生产者补贴申报事宜,由于未认真审核把关农户的补贴申报材料,导致2名农户违规领取补贴,造成不良影响。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去年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人民至上,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监督推动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镇(街)党(工)委政府等共同参与的“三资”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分级分类找准突出问题,盘清“三资”家底、理清陈年旧账,及时发现和纠治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权属不明、流失严重等问题。2024年以来,共排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357个,完成整改344个,收回土地面积1380余亩,收回资产资金170万余元。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盖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带整治,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提升治理效能。目前,盖州市纪委监委已查处农村“三资”领域问题37件,党纪政务处分37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1份,推动建立制度机制45个。

 同时,盖州市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推动职能部门对已起底问题线索再梳理再排查,加强数据分析与比对,坚持边查边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有始有终、有头有尾,有效提升“闭环监督”质效。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实在在交到群众手里,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督促全市299个村(社区)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发布信息10万余条,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知晓村中事。

 “今年,我们将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强化监督的基础上,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和管理漏洞,从源头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盖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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