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对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2起典型案例是:
1.盖州市矿洞沟镇农业助理、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张兴权违规收取相关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3年5月,时任盖州市矿洞沟镇村镇建设干事代某(另案处理)安排时任矿洞沟镇政府办文秘张兴权以为村民办理房照名义,收取村民相关费用。2017年8月,因张兴权在收费期间财务混乱且未及时按上级通知要求返还,导致矿洞沟镇相关人员与村民发生争吵厮打,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张兴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石桥市水源镇獐子村原支委委员、经管员龙在学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费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龙在学任大石桥市水源镇獐子村支委委员、经管员期间,先后挪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费共计1.3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1年3月,龙在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指出,2起案例都发生在基层,反映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一些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类案件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惠农惠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践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