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纪委监委打造县乡一体化“升级版”实现县乡村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
“纪检监察工作县乡村一体化建设,路该怎么走? ” 近日,盖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凯在深入归州街道调研时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就是要在县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上,再融合、再提高、再促进、再发展,形成县、乡、村监督执纪力量的聚合,走出一条具有“盖州特色”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路。
今年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乡、村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是2020年盖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县乡一体化建设”的“升级版”,从“协作区+乡镇”的模块向“协作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改变和提升,实现了县乡村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纪检监察工作“县乡一体化建设”的“升级版”——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标志着盖州市纪委监委“一体化建设”实践又迈出了新步伐,进入了新阶段。经过一年多的创新探索,盖州市纪委监委边干边摸索,边梳理提炼县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归纳总结县乡一体化建设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提升和“扩编”,全面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横向拓展监督覆盖面,纵向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坚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立足改革,办案质效实现突破。回顾实施“县乡一体化建设”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乡镇纪委统筹所属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实现集中调配全市纪检监察力量,开展县乡一体化监督检查、一体化信访办理、一体化审查调查,从而,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明确了一体化管理理念,并在实践中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形成“1+1>2”的效应。2020年,盖州市纪委监委立案、结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同比增长36.2%、73.2%;、61.9%、118%、250%。其中,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结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同比增长12.7%、、89.2%、74.7%、300%。
“怎么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怎么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日前,在盖州市杨运镇政府会议室里座无虚席,推进纪检监察“乡村一体化建设”工作培训会在这里举行,盖州市纪委监委第七协作区负责人王良与该镇党委、纪委共同为来自全镇村两委班子、村纪检委员、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共30余人解读了上述问题。
融合提高,“一体化”改革再深入。今年以来,盖州市纪委监委以“县乡村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一方面提高了村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格局和高度,另一方面增强了村级监督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延伸了对村级的有效监督,形成监督执纪全覆盖的震慑效果和拉起纪律规矩红线的导向效果。针对“县乡村一体化建设”,盖州市纪委监委确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监督执纪无死角。一手抓工作机制,“协作区+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各职能部门)+村(社区)纪检委员+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基础,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一手抓人员机制,协作区2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纪(工)委2名工作人员+村(社区)2人(纪检委员、正风肃纪监督员或监督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让监督执纪力量从“单枪出战一盘沙”转变为“抱团组合一股绳”,协作、交叉、共同“作战”。在全面实施县乡村一体化建设中,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先行先试,首先推出了一体化建设试点方案,通过推进“12345”工作模式,即街、村一体化管理、双重领导、三位一体、四项制度、五项职责,为实施“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更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县乡村一体化建设”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力量的全面有效整合,实现了县乡村纪检监察工作的再凝聚、再靠前、再健全、再夯实,逐渐形成了三点一线、点面结合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筑牢了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执纪网络,提升了监督执纪整体战斗力。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改革,盖州市纪委监委必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昂扬姿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