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区委前七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2017年10月启动首轮巡察至2019年9月区委共组织开展了7轮常规巡察,共巡察了31家党组织,分别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卫生健康局)、东风街道、新兴街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应急管理局)、区农村发展局(新农业农村局)、建丰街道、跃进街道、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审计局、 八田地街道、建设街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法院(不含主要负责人)、 区财政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局、红十字会、共青团站前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协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统计局、区信访局。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先后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上专题汇报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巡察领导小组共查阅整改材料120余份,指导督导20余次。从巡察整改情况看,区委巡察组向25家被巡察的区直部门,6家被巡察的街道办事处党委反馈问题276个,其中区直部门216个,街道办事处60个。目前已整改销号268个,整改率达到97%,正在推进整改问题8个,其中区直部门4个,街道办事处4个。通过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震慑作用初见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根据区委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整改工作主要特点
(一)区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保证了巡察整改有力推进。区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按规定时间节点每轮都逐一听取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并对巡察整改作出部署,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推动整改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把关键环节落到实处,要求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反馈整改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普遍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能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都能配合抓好整改。通过召开党组织会议,深入研究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区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区委113次常委会研究建立巡察整改“三项机制",为巡察整改落实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主动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专人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接巡察线索移交工作,加强与巡察监督的工作贯通。区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最新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制定出台《贯彻巡察整改落实“三项机制”具体措施》等一系列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区委专题研究、区委常委分工指导督办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机制,区委巡察办统筹督促机制等三项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巡察整改的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规范了巡察整改的程序方法,严肃了巡察整改的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落实,形成巡察整改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全程督控的工作局面。区卫健局组织了包括妇幼站、防治总站、建设卫生服务中心三家基层单位的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个医疗机构。三是细化了整改措施。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能够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精准发力,长效推进,落到实处。区行政审批局整改细化了2019年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党支部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聚焦巡察问题,紧扣整改重点,取得了巡察整改初步成效。被巡察党组织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着力整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商务局党支部针对“党组织服务全局意识不够,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围绕“一核两翼”发展思路,加大招商力度,在整改期间开展招商引资“走出去”活动6次、“请进来”活动6次、在谈项目5个、签约4个。区法院党组针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问题,2019年9月底在全院范围开展了党的知识竞赛,检验了各支部党员日常学习情况。区委统战部党支部针对“微信公众号交由第三方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约束机制不健全”问题,经过与委托方磋商,重新修改了《营口站前统一战线》托管服务合同,强化后续运用监督,牢牢掌握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三)建立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长效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共性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共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18项,切实使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其中,针对重点领域建立党组织议事规则4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11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13项、“三会一课”等学习培训计划29项。区委宣传部党支部针对“机构改革后原有工作制度汇编没有及时更新调整”问题,要求部内各科室结合市里对口科室要求制定工作职能及制度,形成新制度汇编,明确责任。八田地街道党工委针对“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不够”问题,制定了《八田地办事处考勤制度》,把出勤情况、记录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月月进行公示,营造纪律严明的工作氛围。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规范运行,保障巡察整改落地落实、长效运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巡察整改实际情况看,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能够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仍有个别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一是存在整改工作不实不细,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应付整改的问题。区市场局无法提供“党总支对各基层支部开展监督检查”等整改材料,个别整改事项不同程度存在“有整改措施但无具体对应材料”的问题。
二是存在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从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开始,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严肃认真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六、七轮巡察的15家单位中,除区法院以外的大多数党组织只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不符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明确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督查发现还未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的,督促并指导其尽快召开或重新召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整改责任分解细化好、分工明确好、任务落实好。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记“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也要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个别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要向区委写出有关情况说明。
(二)严格落实好巡察整改“三项机制”。根据区委常委会通过的巡察整改落实“三项机制”要求,区委专题研究、区委常委分工指导督办巡察整改,区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按照分工,牵头抓好巡察整改的指导督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主动跟进,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回访督查等,推动巡察整改做实做深做细;对巡察中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要优先查办,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组织部相关科室对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方面的问题整改,除了加强日常监督,还要跟踪督促后续处理情况,以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区委巡察办负责巡察整改统筹督促,根据整改时间节点,适时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账”,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梳理,集中会审,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估,确保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落细落实落地。市纪委监委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比率达到20%以上。”区委巡察办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适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调研督查,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工作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持续放大震慑效应,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三)放大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实效。要探索运用好“三通报”制度:将每轮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向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通报制度,促使未被巡察单位自觉对照问题,自我检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尝试新增将每轮发现的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组织建设、国有资产、财经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分别向宣传、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制度,要求协作机制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监督管理职责,认领各自监督领域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强化责任追究,抓好整改落实;探索将每轮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事例案例向全区通报制度。切实运用好“五个约谈”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点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树立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