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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专论 |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当代使命
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

发布时间:2025-06-11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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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沟通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浩瀚版图的水路命脉,中国大运河已成为中国的“活态文化遗产长廊”。如今,其申遗成功已经进入新的十年,运河两岸各地继续在保护、传承、利用上下功夫,让古老大运河焕发时代新风貌。图为近日,人们在元明清司运治运最高管理机构——位于山东济宁的河道总督署遗址公园展馆参观,了解感悟古人的智慧与担当。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作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理论结晶与思想引领,习近平文化思想秉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根本态度,阐明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核心理念和当代使命,为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6月14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2005年决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起,已整20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事关中华文明文化根脉和共同记忆的延续与发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文中“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部分,系统阐述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根本指南和践行路径,有助于我们全面把握、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

 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文化遗产正是中华文明延续至今的有力见证。在文化遗产当中,我们能看到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能看到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能看到中华文明中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与和平性的各个面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如果保管不好文化遗产,我们不仅愧对前人,也无颜面对后人。《纲要》强调,必须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文化虚无主义者,不能数典忘祖、妄自菲薄。”历史、文化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非凡。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只有立足波澜壮阔的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才能真正理解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文化内涵与独特优势。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的现实载体,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好悠久璀璨的中华文明。发展经济和保护文化遗产同等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高扬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高度出发,将文化遗产保护观念铭记于心,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观念,都要敬畏历史、敬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强完善专门业务知识和国家文物法规政策的配套工作,从而实现对古建筑、传统街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保护。

 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上,应当着力推动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大保护格局,实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异化保护。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保护其免受建设性或恶意性破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加强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

 对于文化遗产,应当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将保护放在第一位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理念。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保护”是核心要义。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如果保管不好,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要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必须秉持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理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不仅应当尊重文化遗产存在、传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应当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改变和创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结构性生存空间。

 在保护对象上,不仅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和尊崇之心,要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同时,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源载体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也必须得到重视。应当保护传承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乡村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古代建筑,也要保护近代建筑;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和城镇格局;既要保护精品建筑,也要保护乡土民居和地方民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于培养好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这些文化瑰宝,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此外,要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来实现对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严格保护文物古迹本体及环境,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

 在保护方式上,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有重点地进行系统考古发掘。考古工作是展示和构建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瑰宝的重要工作。不仅要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古代遗址做好保护工作,对考古成果做好挖掘、整理和阐释工作,还要继续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应当围绕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系统性安排,集中力量有重点地进行考古发掘。

 在保护监管上,应当建立体系性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体制机制。不仅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还应当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合理的监管体制机制为文物遗产保护传承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这正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在监管内容方面,应当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为根本目的,防止建设性破坏,防止针对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监管主体方面,应当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应当建立起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和严肃问责失职渎职行为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制度。

 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在保护中守正传承,在利用中焕发生机。文化遗产不仅仅具有历史意义,其同样具有当代价值。当代价值只有在与人的互动当中才能得以彰显。离开人的视角,文化遗产只是客观孤立存在的物质材料。文化遗产之所以具有重大保护意义,很大原因在于,其能够向人们彰显居于其上连绵不绝的中华民族基因血脉、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纲要》指出,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在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的同时,激活文化遗产的当代活力。充分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人们通过文化遗产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让这些历史中的宝贵财富通过人们的深度参与而获得当代的传承与发展。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

 研究阐释是让文化遗产充分实现当代价值的重要路径。加强研究阐释工作,通过对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准确提炼并形成精神标识,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根据不同文化遗产素材阐述不同价值内涵,根据不同身份群体构建不同话语体系,让人们都能在历史文化遗产中感受到其所承载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和时代价值。对于博物馆里的历史文物,要发挥好教育功能,让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在文化遗产中感受到中国智慧和中国精神。对于革命文物,要加强保护与利用,充分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历史文物,要充分挖掘其中的历史内涵,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对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中,需要特别注重对“冷门绝学”的传承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学科看上去同现实距离较远,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需要时也要拿得出来、用得上。”悠久绵延的中华文明注定我们要与古老的中华文化遗产进行跨越时空的古今对话。以甲骨文、敦煌文化、古文字文化以及出土文献为代表的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使得从事“冷门绝学”研究的专业人才不可或缺。不同于近现代文化遗产阐释研究,在“冷门绝学”领域要更加重视人才的代际传承培养。支持和鼓励更多优秀专业人才从事冷门学科研究,为其开展研究、学习深造和研修交流创建环境,确保冷门学科代代有传承。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二者相辅相成,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矛盾关系。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对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能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利益。不仅表现为直接性地促进旅游经济增长,创造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就业岗位,带动相关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为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带来崭新突破点,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在经济发展了的时候,更有能力和责任加大保护名城、文物和古建筑的投入。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在《福州古厝》一书的序言中写道:“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名城保护好了,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就提升了。保护和发展同等重要,要不断开拓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路子,努力实现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展经济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保护文化遗产。

 在对老城区改造提升过程当中,必须与历史遗迹保护和历史文脉保存统一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生活加以展开,应当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改造和修复同样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理念,不能片面地为了保护而破坏人居环境。要兼顾人居环境改善与历史文化底蕴保护相统一,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在保障人居环境的同时,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不能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破坏村庄原始风貌。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要更多采用“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进行微改造修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做到留人、留物、留生活,实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同文旅融合发展相统一

 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的意愿日益增强。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对各地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如何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变得极为重要。

 实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前提是文化遗产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是旅游的动力与出发点。旅游产业发展高度依赖于文化遗产资源存续。过度的商业化和旅游开发可能对这一根基造成根本性破坏。一旦破坏,旅游经济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要处理好旅游开发与以古城镇和生态环境为代表的文化遗产物质性保护之间的关系,还应当处理好与以人文资源为代表的文化遗产精神性保护之间的关系。相比于古城镇保护,人文资源不仅容易受到忽视,同时相对更加脆弱,容易受到破坏。过度的商业化和旅游开发会在根本上改变本地居民的生活节奏和方式,严重影响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应当注重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名城名镇保护修复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统一起来。不仅积极改善当地居民生活,同时也为旅游带动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入旅游经济发展之中,使旅游成为宣传灿烂文明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窗口。

 担负起守护中华民族文化瑰宝的职责使命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文化遗产的考古成果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家国一体的形成发展过程,揭示了中国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价值观、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文化基因和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之上的中华文明。这样一种文化环境一方面正是由智慧的中国人民建构而成;另一方面,这种环境也代代陶冶着中国人民的精神情操。承载于文化遗产之上的历史、记忆和精神,正是中华民族的基因、血脉和“根与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此,祖先留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

 在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同时,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考古学具有重大意义。不仅人类起源史和人类史前文明史要依靠考古成果进行建构,有文字记载后的文明史也要依靠考古成果进行参考印证和丰富完善。在过去,经过几代考古人接续奋斗,我国考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要继续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阐释工作,搞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同时也要用好考古和历史研究成果。

 对于考古发掘的历史文化遗产,应当利用好其多元价值,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地认识认同、尊崇热爱中华文明。要充分发挥好各类文化遗产展览场所的教育功能,根据不同身份群体生活阅历、兴趣爱好以及知识理解接受程度上的不同,设计有针对性的文化遗产宣介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认同感、文化自信心及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同时,应当努力将文化遗产打造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和平性的有力见证。借助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同世界各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协同研究基地 张喆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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