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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纪委监委: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3-05-04

信息来源:大石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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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纪委监委: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绝不辜负全村百姓对我的信任,一定做到每一件重要事项、每一笔资金账目都清清楚楚,全面‘阳光公示’。”在大石桥市金桥街道后砬山村党支部会议上,后砬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冰郑重的说道。

 近年来,营口市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键,不断强化对村(社区)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清单化管理小微权力“确权”。会同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单位部门,对与农村工作和群众利益相关制度、法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将每项事务名称、政策依据和运行流程进行明确,将每项权力运行流程予以固化说明,共梳理权力事项36项。逐项编制运行流程图,明确各个村级权力事项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要求等,方便干部按流程操作,村民“按图办事”。此外,重点对村民关心关注的三资管理、低保申请、危房改造、“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等进行细化,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和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全过程阳光三务公开“晒权”。在各村村部显著位置,设置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板,使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置于阳光之下。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公开,编制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让村级事务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群众普遍关心的3大类、29项内容进行线上线下“双公开”,保证村民能全程监督和了解村级权力事项的决策议事过程,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探索推行党员村民点题公开、疑问反馈等制度,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百余次,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效提升村级权力公信力。

 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用权”。整合监督力量,构建“三级联动”监督体系,把监督之网贯穿到村级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村级层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利用换届有利契机,补充专业人员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乡镇层面,加强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对253个行政村的村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管。县级层面试点提级监督,派出专项监督组直插一线,通过开展“面对面”廉政谈话、走访调研,参加组织生活会、“两委”联席会议、现场听取专项述职述廉等方式,强化嵌入监督。此外,把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形成震慑,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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